水災也是我國的一種多發的自然災害。下面是一些歷史上的水災記錄。
黃河在2000年內決口成災1500多次,重要改道26次,水災波及範圍達25萬平方公裡:
1117年黃河決口淹死百余萬人。
1642年黃河決口,水淹開封城,全城37萬人中有34萬人淹死。
1933年黃河決口54處,受災面積1.1萬平方公裡,受災人口360多萬,死1.8萬人。
長江在1300多年間水災200多次:
1931年自沙市至上海沿江城市多被水淹,武漢市受淹百日,淹沒農田333.3萬公頃,受災人口2850萬人,死亡14.5萬人。
1932年漢江大水受災面積150.9萬公頃,1003萬人受災,死14.2萬人。
1954年長江大水,漢口最高水位達29.73m,超出1931折決堤水位2.8m,經全力搶護,保住重點堤防和武漢市的安全,但受災農田仍達317萬公頃,受災人口1800萬,死亡3.3萬人。
1981年長江大水53個縣以上城市、580個城鎮、2600多座工廠企業、83.3萬公頃耕地受淹,倒房160萬間。
淮河在歷史上每2至3年即發生一次水災,特別是黃河奪淮期500年間,發生水災達350次:
1931年淮河大水,水淹蚌埠,淹地面513.3公頃,死7.5萬人。
1975年淮河上游暴雨,板橋、石漫灘兩座大型水庫失事,嚴重受災人口550萬,死亡數萬人,京廣東鐵路被衝毀102公裡,中斷停車18天。
1991年,江淮及太湖流域梅雨期暴雨洪澇成災,安徽、江蘇、河南、湖北、湖南、浙江、上海等省市受災人口達1.3億,死亡1200多人,傷25萬多人,僅安徽、湖北兩省55個縣市受淹,直接經濟損失600多億元。
海河在580年間水災387次:
1939年海河大水,淹天津,333.3萬公頃耕地、800萬人受災,衝毀鐵路160公裡。
1956年淹地285.3公頃,受災1500萬人。
1963年淹地380萬公頃,倒房1450萬間,衝毀鐵路75公裡,損失60億元。
在其它流域,如1915年珠江發生特大洪澇災害,珠江三角洲受災農田43.2萬公頃,災民300多萬,死傷10余萬人。1932年松花江暴雨洪災,哈爾濱市被淹1個多月,12萬人無家可歸,淹死、病死災民2萬余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