晚清人口問題與對策略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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導讀清初全國人口尚不及1億,到乾隆晚年已近3億。而乾嘉以後,人口增長更是進入高峰期。道光十四年(1834年)一舉突破4億大關,鹹豐元年(1851年)達到4.3億。康乾盛世時,統治者就已感到人口的壓力,多次提到生齒日繁的憂慮;乾嘉以後,龐大的人口越來越成為一個十分突出的社會問題,統治者亦不得不采取措施加以調控。 乾嘉以後,隨著人口的大量增長,帶來了許多社會問題。 ...

清初全國人口尚不及1億,到乾隆晚年已近3億。而乾嘉以後,人口增長更是進入高峰期。道光十四年(1834年)一舉突破4億大關,鹹豐元年(1851年)達到4.3億。康乾盛世時,統治者就已感到人口的壓力,多次提到生齒日繁的憂慮;乾嘉以後,龐大的人口越來越成為一個十分突出的社會問題,統治者亦不得不采取措施加以調控。

乾嘉以後,隨著人口的大量增長,帶來了許多社會問題。人口急劇增多最直接的後果是生存的日趨困頓。由於人口眾多,“雖幽岩邃谷亦築室其下,峻嶺高原亦耕種其上,可謂地無遺利,人無遺力矣。”(同治《利川縣志》卷3《風俗》)即便如此,晚清人均田地也只在兩畝左右徘徊。而據洪亮吉、陳重民、羅爾綱等諸多學者統計,當時人均四畝土地才可維持生計,不至挨餓。人口日增,土地日匱,終致百姓生計日蹙,飢荒不斷。僅光緒三十二年(1906年)水災後,餓死者就達幾十萬人。更不用說著名的“丁戊奇荒”,好幾百萬人因此喪命。人如果連吃飯這一最基本的要求都無法保障,自然會出現不少嚴重的社會問題,最突出的便是流民問題。同治年間,湯成烈言:“士工商之外,無末業可治,散而游幕,去而僧道,隸為胥役,投為奴僕,流為地棍鹽徒,每省不下二十余萬人,此皆游民耗蠹於農者也。”(湯成烈《治賦篇三》,《皇朝經世文續編》卷3)光緒三十三年十月十三日《時報》言:“昔之農、商堪自給者,而今則每歲所獲不給衣食,流離轉徙嘗千萬人焉。”農民自古以來安土重遷,但當無地可種,生計無著之時,便只能背井離鄉,尋求其他出路。這必然會導致社會嚴重失序,動蕩不安。道光帝就曾慨嘆:“近年以來,命盜大案,層見疊出。”最嚴重的當是頻繁的農民起義。據費正清先生統計,僅1856年至1865年,民變就高達2332次(《劍橋中國晚清史》,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4年)。汪士鐸曾言“四民之中最易作亂者農”,而據蔡少卿先生統計,乾嘉道三朝天地會的骨干成員,大多數來自農村的破產勞動者(《中國近代會黨史研究》,中華書局1987年)。晚清人口高峰之時,白蓮教起義、太平天國運動、天理教起義、會黨武裝起義等連綿不斷,根本原因就在於農民難以承受日漸艱難的生存壓力。社會極度動蕩的結果便是國勢的衰敗。人口素質也成為一大問題。在溫飽難以解決的情況下,想要提高國民的健康素質與文化素質只能是夢想。

“為政之要,首在足食。”面對人口帶來的巨大壓力及社會問題,晚清政府也采取了一些措施。

一是鼓勵墾荒。規定水田耕種六年、旱田耕種十年之後才收稅。同時繼續沿襲乾隆時期政策,邊省和內地可墾的零星土地,“悉聽本地民夷墾種,免其升科”。放墾區域也隨之逐漸擴大。清前期禁墾的東北地區、內蒙古、東南沿海地區等,鹹豐年間部分弛禁。光緒新政時期更是廢除禁墾令,實行全面放墾。

二是移民。將地狹人稠之區的百姓遷移到地廣人稀處。陝西、新疆、廣西、雲南、貴州等邊遠地區成為百姓遷移的重點。光緒三年(1877年)就諭令:“烏垣附近沃攘居多,著英翰即行廣為招徠,設法開墾,俾失業窮民各安生計,不致流而為匪。”(《清德宗實錄》卷316)連以往被統治者視為“龍興之地”的東北一帶,到鹹豐年間也不得已開始弛禁,引納漢人入祝不僅百姓如此,皇室自身也不得不實行部分遷移。早在嘉慶十八年(1813年),嘉慶帝即下旨宗人府將過剩宗室人口移居盛京,道光年間照例行之,以此緩解京城人口養贍壓力。

三是建立救助、捐助體系。遇有災年、荒年,政府一般都采取措施對老百姓實行救助或蠲免賦稅。同時也輔之以民間救助體系,鼓勵官員及地方紳商積極參與捐助。一般是以給予捐賑者名譽或官爵、功名進行勸捐。比如乾嘉年間,安徽壽州紳士孫蟠、孫克任先後捐銀九千兩。嘉慶六年(1801年),仁宗下令孫蟠由原捐知縣銜賞道員銜,孫克任則由原捐布政司理問銜加給同知銜。嘉慶七年(1802),孫蟠、孫克任再捐一萬六千余兩賑濟,仁宗命地方官“就近頒給匾額,並加賞大鍛二匹,以示鼓勵”(光緒《大清會典事例》卷403)。

四是提倡節儉。晚清皇帝多次頒布上諭,強調以節儉為先。最為聞名的當是道光帝。他一生主張崇儉去奢,不僅身體力行,還寫過《崇儉去奢論》、《節用而愛人論》等文章倡導此風,後人稱之為有恭儉之德。

鼓勵墾荒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有效利用資源,擴大生產。然而無限制的墾荒也帶來一些弊端,突出表現為對生態環境的嚴重破壞。移墾山林造成許多地方“老林無多,山漸為童”,圍湖造田使得昔者名湖大半成桑田。汪元方《請禁棚民開山阻水以杜後患疏》(《道鹹同光奏議》卷29)載“每遇大雨,泥河直下,近於山之良田盡成沙地,遠於山之巨浸俱積淤泥,以致雨澤稍多,溪湖漫漫,田禾淹沒,歲屢不登。至於水遇晴而易涸,旱年之灌溉無由,山有石而無泥。”道光後長江中下游洪災頻發,旱災和蟲災也時常有之。據統計僅湖南地區蝗災就高達25次。晚清幾乎無年不災,成為自然災害的高發期,不能不說與之有密切的關系。濫開荒造成生態環境的破壞,生態環境的破壞又導致生產的凋敝,如此惡性循環使得整個社會處於困頓局面,難以走上正常發展的軌道。

移民在一定程度能夠改變人口分布失衡狀況,促進邊遠地區的經濟發展,暫時能緩解生存壓力。但當空曠之地人口充斥之後,又會激化各種階級矛盾,動亂亦隨之而起。比如湘黔地區在客民侵占日見其多,而苗疆田地日見其少的情況下,苗漢積忿相傷,爭鬥紛起。而在陝西山陽也是“鄉裡械鬥之習,視為故常,固於僻處山陬,亦土客之勢積不相能有以釀之也”(《陝西憲政調查局法制科第一股第一次報告書·民情類》)。

政府救助也由於財力有限,只能是杯水車薪,解決不了根本問題。《清史稿·食貨志二》載道光十五年(1835年)各省的常平倉谷僅有2400余萬石。到了光緒初年,則是“倉儲多虛,並倉座亦多無存”(《皇朝政典類纂》卷156)。政府以適當的獎勵建立起來的民間捐助體系,在一定程度上能激發人們的愛心與賑濟熱情,有助於消解貧富矛盾,但過於依賴則會產生不良後果,比如賑災中的捐納即政府向自願報捐助人出賣官爵封典即是此例。僅同治、光緒年間就曾組織過好幾次大的捐納活動,使得官場呈現出“為官為市”的局面。捐納雖可暫緩一時之急,帶來的卻是嚴重的吏治腐敗。古人雲:“國家之敗,由官邪也1此舉無疑是飲鴆止渴。馮桂芬在《變捐例議》中就曾指出:“近數十年來,捐途多而吏治益壞;吏治壞而世變益亟;世變益亟而度支益蹙;度支益蹙而捐途益多,是以亂召亂之道也。”

晚清政府面對人口壓力所采取的舉措,始終沒有越過洪亮吉所提出的“君相調劑之法”和“天地調劑之法”。這一指導思想根本目的不在於人為地抑制人口的增長,而在於最大限度地緩解人口增長所帶來的生存壓力。然而在資源有限、科技不發達、生產力沒有顯著提高的情況下,不采取有效的控制人口增長的策略,是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。晚清在戰亂頻繁、災荒不斷的情況之下,人口仍然居高不下,始終在四億左右徘徊,而這四億人口又始終處於水深火熱之中,國家難以提供給他們一個安定、富足的生活環境,這只能說明政府策略的失敗。

晚清諸多有識之士十分關注人口問題的解決,比如龔自珍提出“均民說”,主張將東南人向西北遷移,還大膽提議組織各省防駐旗人西遷,又主張調節土地占有關系,安頓無地農民,解決流民問題等。他認為,如此處置,在緩解東南人口壓力的同時,也可加強西北部的經濟建設。包世臣以為人口增加不是問題,只要整頓吏治,重視農業,提高農作技術,自會國富民康。汪士鐸則提倡實行晚婚或獨身,嚴禁再婚;強制溺嬰,對不聰明不清秀者強制溺之;主張嚴刑峻法,試圖采用人為方法達到減少人口的目的。雖然一些建議未免過於極端、有違人道,但他所提出的一家只許生一子或一女的節育政策以及晚婚政策,盡管在當時的社會條件下無法施行,但卻不失為解決人口壓力問題的有益之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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