岳飛墓通稱岳墳。在岳王廟中線上。墓前建有墓門,過墓門有甬道至墓前,岳飛墓在正中,左側為其子岳雲墓。墓門下有四個鐵鑄人像,反剪雙手,面墓而跪,即陷害岳飛的秦檜、王氏(檜妻)、張俊等四人。跪像背後墓門上有楹聯“青山有幸埋忠骨,白鐵無辜鑄佞臣”。岳飛墓前展示的,是歷史的判決,人心的向背,正義的不可戰勝。 中新社發 謝正義 攝資料圖:提起南宋抗金名將岳飛,很多人馬上會想到岳母刺字“精忠報國”、十二道金牌召岳飛、“直搗黃龍”等耳熟能詳的典故。而岳飛 “大破金兀術”取得朱仙鎮大捷更是成為他功業的頂點,而朱仙鎮這個岳飛成就功業的小鎮從此也就沐浴在岳飛的光輝裡了。 中新社發 滿會喬 攝中新網4月22日電 香港《文彙報》22日刊出“安立志”的文章稱,鄧廣銘先生在《岳飛傳》後記中指出,有關岳飛的史料主要有三類,即官史、野史和家史。官史即南宋的官修史書;野史是民間的私人著述;家史則是岳飛之孫岳珂的《鄂王行實編年》,而家史在後世影響最大。在這裡,先撇開野史不談,主要就官史與家史對岳飛的記述略作評述。作者指出,秦檜之流抹黑岳飛已是人所共知,而其孫杜撰“朱仙鎮大捷”,避談岳飛曾當莊客(類似於今之保安或長工),則為有增美之嫌。先說官史。官方修史是我們的優秀傳統,中華古國有文字記載的歷史長達數千年,就得益於這一傳統。然而,在歷史上,既有“髒唐臭漢”、“弱宋腐明”的說法,亦有“相斫史”、“吃人史”的評價。岳飛是南宋時期的民族英雄,對於這一結論,畢竟爭議不多。但在南宋官方的史書中,對岳飛史跡的記述,卻頗多貶損之處,原因何在哉?南宋紹興十一年(公元1141年)除夕,由於趙構、秦檜賣國集團的暗算,岳飛竟慘遭橫死;十四年後,秦檜方壽終正寢。在這期間,秦檜始終以宰相兼領“監修國史”,“專元宰之位而董筆削之柄”(鄧廣銘《岳飛傳》,以下未注明者同),緊緊抓住筆杆子不放。而且,他在史館中大力安插親信,秉記事之職者非其子弟即其黨羽,“凡論人章疏,皆檜自操以授言者,識之者曰:‘此老秦筆也。’”(《宋史》)而岳飛自從戎之日起,即以“盡屠夷種,迎還二聖”為己任,而這與不惜賣國求榮,一味苟安自保的趙構、秦檜之流是不能兼容的。盡管岳飛屢建奇勛,秦檜及其黨羽又怎麼可能將其功績歸檔入史呢?因此,“岳飛每有捷奏,檜輒欲沒其實,至形於詞色。其間如闊略其姓名、隱匿其功狀者,殆不可一二數。”不特如此,有時甚至故作曲筆,顛倒事實。紹興十年,岳家軍在郾城、穎昌等地與金軍作戰,連戰皆捷,趙構、秦檜卻逼令岳飛“措置班師”。即使如此,凱旋途中,岳飛仍兵援陳州以顧大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