濱海新區總體布局圖
人民網天津11月9日電 繼深圳經濟特區、上海浦東新區之後,又一帶動區域發展新的經濟增長極天津濱海新區管理體制改革啟動。日前,國務院批復同意天津市調整部分行政區劃,撤銷天津市塘沽區、漢沽區、大港區,設立天津市濱海新區,以原三個區的行政區域為濱海新區的行政區域。9日,天津市委、市政府召開濱海新區管理體制改革動員大會。
國務院要求,上述行政區劃調整涉及的各類機構要按照“精簡、統一、效能”的原則設置,嚴格執行中央關於厲行節約的規定和國家土地管理法規政策,加大區域資源整合力度,優化總體布局,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。
據了解,濱海新區的管理體制隨經濟發展而設置,在特定的時期發揮了重要作用。隨著新區經濟快速發展,社會生產力極大提升,尤其是濱海新區納入國家整體發展布局,開發開放進入新的階段,管理體制滯後的問題日益突出。一是規劃難以統一實施;二是產業聚集效應難以實現;三是整體優勢難以發揮;四是資源配置難以優化;五是管理效能難以提高,到了非改革不可的時候。
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、天津市委書記張高麗說,濱海新區能不能成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排頭兵,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能不能盡快建立健全充滿活力、富有效率、更加開放、有利於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。必須正確把握,用心工作,分步實施,探索建立統一、協調、精簡、高效、廉潔的管理體制,確保改革順利進行,確保經濟又好又快發展,確保社會和諧穩定。
天津市市長黃興國闡述了濱海新區管理體制改革的主要內容,包括:一、建立統一的行政架構。撤銷濱海新區工委、管委會,撤銷塘沽、漢沽、大港區現行建制,建立濱海新區行政區,轄區包括塘沽區、漢沽區、大港區全境。東麗區和津南區的部分區域,不劃入濱海新區行政區範圍,仍為濱海新區產業規劃區域;二、構建精簡高效的管理機構。建立濱海新區區委、區人大、區政府、區政協,同級機構比原有三個行政區大幅度精簡;三、組建兩類區委、區政府的派出機構。一類是城區管理機構,成立塘沽、漢沽、大港三個工委和管委會,主要行使社會管理職能,保留經濟管理職能。一類是功能區管理機構,成立九個功能區黨組和管委會,主要行使經濟發展職能;四、形成新區的事在新區辦的運行機制。賦予新區更大的自主發展權、自主改革權、自主創新權。
從今年10月下旬開始至明年1月底,濱海新區管理體制改革分為五個階段有序推進。從11月中旬到明年1月上旬,陸續選舉產生第一屆區委、區紀委機構,區人大常委會、區政協常委會組成人員,區政府區長、副區長,區法院院長、區檢察院檢察長。8日,天津市紀委、市委組織部等五部門聯合下發了“進一步嚴明紀律確保濱海新區管理體制改革順利進行”的通知。